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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无偿赠与是否需要缴税?
释义
    无偿赠与房产需要交税,赠与直系亲属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不需缴纳印花税和契税;赠与其他人一般不免印花税和契税。赠与与赠予没有太大差异,赠与可不接人只接物,赠予指向受赠对象。赠与房产需办理契税、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公证费等手续,交易房产时需缴纳个税。具体步骤包括签订赠与书、交纳契税、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最后交付房屋给受赠人。
    法律分析
    一、无偿赠与房产要交税吗
    房子无偿赠与需要交税。如果是无偿赠与给直系亲属的,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费用,但不用缴纳印花税和契税;
    如果是赠与给其他人的,一般不会免缴印花税和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二、赠与与赠予的区别
    一般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只是赠与往往只是赠与某人,如小王将乒乓球拍赠与小刘赠予则可以是某物,如,小王生日那天,小刘对其说生日快乐,并赠予乒乓球拍。因为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但是,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
    三、赠与房产纳税
    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后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私房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结语
    赠与房产需要缴纳税费。对于无偿赠与给直系亲属的情况,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等费用,但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和契税。而对于赠与给其他人的情况,通常需要缴纳印花税和契税。赠与和赠予在一般情况下并没有太大区别,只是赠与更强调给某人,而赠予可以是给某物。赠与房产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包括签订赠与书、交纳契税、办理公证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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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6: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