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未交满15年人去世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1、个人账户里的余额是可以全额退还的,需要注意的是只能退还个人账户里的余额,统筹账户中的钱是不能退还的。 2、还可以向社保局申领丧葬补助费。 3、如果死亡时还有需要供养的直系亲属,还可以申领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一般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或9倍,倍数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告为准。 社保未交满15年后死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里面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2、其个人医保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 3、其他的保险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以及其遗属可以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买社保准予办理条件: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户籍人员; 2、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 3、参保人已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4、每月1-24日受理 二、办理社保的流程: 1、如果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先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然后由单位为其申报社保登记; 3、再为其申领社保卡;最后按规定为其缴费; 4、如果没有用人单位的,则自行申请社保登记、领卡并按时缴费。 总之,社保未交满15年后死亡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里面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其个人医保账户里的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一般买社保准予办理需要具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户籍人员、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等条件。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缴费年度。劳动保障部门于每年6月底前公布下一缴费年度启用的上年度本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单位应当根据被保险人工资变化情况于30日内申报调整缴费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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