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一、员工私自收取客户货款,不交到公司该如何处理 1.建议先协商处理:基于您的案件情况,建议你就该问题与对方协商解决,如能达成一致,可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双方根据书面协议履行;因为能联系到该员工,告知对方不归还即报案处理;因为举证困难,建议先协商处理。 2.若协商不成,公安部门不受理,可以依法起诉处理:可起诉至被告住所地法院,将对方列为被告;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发货单、该员工曾经在公司工作的证明、客户证明等据材料; 3.法院一般会在6个月内做出判决。 二、公安机关是否享有侵占案件的侦查权 侵占案件进入公安机关主要通过三种途径: 1.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2.法院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3.公安机关自己发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