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省异地社保卡注销流程如下: 1、携带好需要的各种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当地银行; 2、到银行后挂进领取预约号,排队等候办理,和柜台人员说明销户情况,根据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 3、把银行卡给工作人员并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完成后银行卡即可销户,社保卡全省通用,无需重新办理; 4、若在省内异地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只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到我市原办卡银行网点进行激活,再到参保地社保局社保卡部关联参保信息即可在当地正常使用。 一、补办社保卡的流程为: 1、预挂失。社保卡挂失分为口头挂失、书面挂失。 2、补新卡。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此时,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 3、领新卡。 二、补办社保卡受理条件是: 1、书面挂失、补卡由持卡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电话挂失、书面挂失后且暂未办理补卡手续前如找回社保卡的,可办理解除挂失,解除挂失须由持卡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保卡原件办理。 3、普通蓝卡、普通黄卡遗失的,建议按照社保卡申领中的“社保卡申领(通用)”申领金融蓝卡;金融蓝卡、金融优待蓝卡遗失的,就近到对应服务银行网点或卡中心专窗办理挂失、补卡;在卡中心专窗补卡的,在专窗领卡后还需到服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启用激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