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介绍了业委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业委会的成立需要小区交付并入住率达到50%以上,且建设单位或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业委会的成立程序包括书面报告、筹备小组组建和业主代表选举等步骤。筹备小组由街道或乡镇的工作人员和建设单位代表组成,且业主代表应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法律分析 答: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条件是小区交付以后,入住率超过50%,开发商或业主可以向街道社区申请帮助,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入住率不到50%,需要三年以后,业主也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程序是首先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其次申请交到街道或社区后,由街道派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的组长,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筹备小组除了由街道或乡镇的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以外,还邀请建设单位派代表,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派代表参加。最后业主代表要大于等于筹备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小组的业主代表一般也应该符合业主委员的任职资格。 拓展延伸 业委会成立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应当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事务。而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并应当自选举产生。因此,业委会成立的规定包括: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并应当自选举产生。 结语 业委会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经过一定的程序。只有当小区的入住率超过50%时,开发商或业主才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成立业委会。业委会的成立程序包括向相关部门申请设立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筹备小组成员的选举等环节。最后,业主代表需要大于等于筹备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且一般应符合业主委员的任职资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