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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委员会成立主要条件有哪些?
释义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对象有哪些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与流程
    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条件:小区交付以后,入住率超过50%,开发商或业主可以向街道社区申请帮助,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果入住率不到50%,三年以后,业主也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程序:
    1、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
    2、申请交到街道或社区后,由街道派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的组长,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筹备小组除了由街道或乡镇的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以外,还邀请建设单位派代表,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派代表参加。
    剩下就是业主代表,业主代表要大于等于筹备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小组的业主代表一般也应该符合业主委员的任职资格。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6.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业主委员会拥有哪些权利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同时也是业主委员会的义务。经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2、负责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品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8、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前八项是对业主委员会具体工作内容的描述,第九项则将业主委员会的权利进行了兜底。业主大会可以通过决定或者决议的方式将部分职责赋予业主委员会,由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
    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
    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业主不能起诉业主委员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但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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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3: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