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税扣除不限子女数量。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多个子女可以叠加。个税专项扣除中的子女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