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办民助是指办学性质是公有性质,由政府及教育部门批准办学,但接受民间的资助和辅助。 高校以自身软件资源办学,接受民间资本资助。 法律依据: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的若干意见》 同时,各地在党的十五大精神指引下,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为依据,进行了“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不同形式的办学体制改革试验。这对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吸收社会资金投入教育;对加强基础薄弱学校的建设,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缓解择校的压力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