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换物业公司 |
释义 | 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事宜进行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更换物业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一、是否可以起诉物业公司 1、可以以个人名义起诉物业公司(需有物证、人证)。 2、根据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收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委员会作为代表全体业主的民间组织,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委托管理合同也是代表全体业主。如业主委员会无法履行代表全体的监管物业公司的责任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述,要求改选,如果不然就要求业主委员会做好赋予的责任事务。管理部门有权决定是否有必要改选。这个需要全体业主共同参与,需要很大的力气来做此事,难度非一般想像。 二、业主能查物业公司的账吗 关于物业公司的财务问题,目前存在许多争论。业主认为,物业管理费是大家缴的,物业公司的利润也是从中得到的,为明白这笔钱的去向,业主有权查账。而物业公司认为账务是企业的商业机密,住户无权查账。就现行规定来说,业主作为费用支付人,有财务监督的权利。查账目是监督其财务支出的公开性与透明度,是否符合预算项目,有没有在支出方面弄虚作假欺骗业主等。但业主私人出面查账,方式欠妥。作为监督方与被监督方,都需要就检查结果作出权威的、有法律效力的结论。而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财务知识,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因此,业主个人去查账,物业公司拒绝合情合理。否则业主可能滥用这项权利,给物管公司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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