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用途; 5.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6.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7.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8.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 不规范的四种常见情况1.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利息约定不明确;2.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3.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4.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