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父母不立遗嘱房子由继承人按照法定 继承的顺序 先由 第一顺位继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 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