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可以立遗嘱吗 |
释义 | 只有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才可以立遗嘱。因此,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其他的未成年人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立遗嘱,即使立下遗嘱,也是无效的。 一、怎么样立遗嘱合法呢?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二、遗嘱执行人如何确定 遗嘱执行人如何确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遗嘱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可以在内容中指定遗嘱的执行人; 2、若是遗嘱中没有指定执行人,或者虽有指定但指定的人生了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的,则应由全部法定继承人作为执行人; 3、上述两类遗嘱人都不能执行的,则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一、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2、清理遗产; 3、管理遗产; 4、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二、遗嘱执行人的条件如下: 1、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 2、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以。 综上所述,一般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三、怎样立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立遗嘱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该部分内容无效。 订立遗嘱不需要公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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