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低保户是一家人享受,农村低保不受名额限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发放农村低保是家庭所有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农村低保标准的居民家庭,低保家庭每月应该发放的低保费是每人应该发放的低保费乘以家庭人口数。 低保是一种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制度,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如果符合低保要求,都可以申请低保保障。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享受低保待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由于救济标准统一、救济范围扩大、救济水平提高、救济行为规范,使我国的社会救济工作开始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保障范围: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定居并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年人均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均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均可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