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充养老金征个税吗? |
释义 | 从外地来上海就业,尚没有上海户口的网友来询问有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的有关事宜,要求给予详细的解答。为此,笔者请教了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人员,现将有关问题做解答。 哪些人可以参保? 根据《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都属于综合保险范围,都可以参保。而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按照《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引进的人员不在综合保险范围内。 保费由谁出? 这一政策实施后,凡符合综合保险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都要缴纳综合保险费。用人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由单位缴费;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有其自己缴费。 从何时起缴费? 初次使用外来从业人员或者初次进入本市施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获得批准使用外来人员从业人员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在申领《上海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自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当月起,向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缴纳综合保险费。综合保险费的缴纳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每次应当缴纳三个月的综合保险费。 要缴多少保金? 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按照缴费基数12。5%的比例缴纳综合保险费。其中,外地施工企业的缴费比例为7.5%。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目前每人每月缴纳111元)。 去哪里投保? 用人单位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到以下相关机构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中央和部队在沪企业(单位)、特大型企业、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到市外地劳动力就业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区县属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外省市在沪单位、部分委托区县管理的市属企业(单位),到生产经营所在地区县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办理登记手续。 经批准进沪的外地施工企业到市建委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在申领《上海市外来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时,持本人身份证、合法务工经营场所及合法居住场所证明等材料,到就业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