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助执行义务人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协助法院执行有义务的机构。协助执行人不是执行机关,也不是执行当事人,对执行标的不能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确定协助执行人的范围可以由此为出发点,排除执行当事人和与执行标的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七条 第三人收到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 行人履行,造成已向被执行人履行的财产不能追回的,除在已履行的财产 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外,可以追究其妨害执行的责任。 第八十三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 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至第274条及本规定裁定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 体的,由执行法院的执行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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