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场所必须遵循的法规是1987年由谁发布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是由国务院发布的。 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二)水质;(三)采光、照明;(四)噪音;(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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