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坏选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选举权和国家的选举制度;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各种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