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买卖合同的交付地点是:1、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2、约定不明确或无约定的,当事人可协议补充;3、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交付;而其他标的,是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交付。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