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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方是买方还是卖方?
释义
    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定。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特定开发的商品房转让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按标定地价的10%收取。拆迁安置房的转让也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根据原土地使用权取得时间的不同,收取标定地价的30%或60%。工业用地的补办出让按标定地价的30%或50%收取,取决于取得时间。购房改房和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法律分析
    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拓展延伸
    土地交易中的出让金责任归属问题
    土地交易中的出让金责任归属问题涉及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一般情况下,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方是买方。买方在购买土地时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作为购买土地的费用。这笔费用通常由买方承担,以完成土地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然而,具体的责任归属可能会因地区、土地性质、合同条款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土地交易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交易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对出让金责任归属问题有准确的了解。
    结语
    在土地交易中,出让金责任归属问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定。一般情况下,买方承担土地出让金作为购买土地的费用。然而,具体的责任归属可能因地区、土地性质、合同条款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进行土地交易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对出让金责任归属问题有准确的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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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3:4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