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金是由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它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由国家收取,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费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第二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按照规定依法向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划拨土地的预付款也按照上述要求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