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涉及到跨地区的法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在案发地或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若当事人认为案件应归属于某个特定的法院,可以向该法院提出管辖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向本人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本院管辖是否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或者提出反诉之前提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不具备管辖权的,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或者提出反诉之前提出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若当事人认为案件应归属于某个特定的法院,可以向该法院提出管辖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