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的黄斑病免责条款是否涉及违反最低保障原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 黄斑病是一种严重的眼部疾病,属于重疾范畴。但在某些重疾险的保险合同中,存在黄斑病免责条款,这是否涉及违反最低保障原则?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保险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是否承担黄斑病的赔偿责任,取决于保险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但是,最低保障原则是《保险法》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因此,如果保险合同中的黄斑病免责条款明显损害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该条款可能涉及违反最低保障原则。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保险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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