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岗位等级是职称的意思,事业单位岗位的具体划分,通常划分成三种类别,分别是: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技能岗。管理岗位的级别分为1级—10级,通常适用于事业单位当中的主要负责人、各机关负责人以及各科室或者办公室人员等。专业技术岗的级别通常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具体划分为13个等级,通常适用于教育类事业单位中的教师、医疗护理类事业单位中的医师和护士等人员。工勤技能岗的级别有两大类,分别是技术工岗和普通工岗,普通工岗不分级别,通常适用于事业单位中司机、电工等岗位。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对照表如下: 1.管理岗位:一级(部级正职);二级(部级副职);三级(厅级正职);四级(厅级副职、局级正职);五级(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六级(处级副职);七级(科级正职);八级(科级副职);九级(科员);十级(办事员)。 2.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副高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助理级(十一级、十二级);员级(十三级)。 3.技术工: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普通工。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