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看具体情况来定: 如果住房房产证有男女双方名字,女方就是该住房共有人,没有约定份额前提,就是各占一半权益。离异时候女方可以主张得到属于自己那一半产权份额。 如果住房是婚前男方一方出资购买,又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这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异时归男方一人所有。 如果住房是婚前男方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买,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这类情况离异时住房产权属于男方一人所有。需要支付给女方自领取结婚证起该住房还贷总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没有还清的贷款属于男方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 第二条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第六条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