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 成都 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流程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 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流程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条件 1 、已办理了参保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补充 医疗保险 费 ; 2 、参保人信息已录入微机,且在住院期间缴费未中断 ; 3 、未在医院联网结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资料 1 、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 2 、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 ; 3 、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 ; 4 、出院病情证明或 死亡证明 ; 5 、社会保险卡 ; 6 、参保人员和代理人身份证 ; 7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的储蓄账号 ; 8 、《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 ( 已办理了门诊特殊疾病的本市参保人员须提供 ); 9 、《成都市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 家庭病床申请表》 ( 已办理了家庭病床的本市参保人员须提供 ); 10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结算表》 (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的,异地参保人须加盖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公章 ) 。 三、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流程 申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即可。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流程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流程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