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院子算宅基地面积。宅基地包括正房、辅助用房、禽畜舍、房屋外围的围墙内的土地。晒场、房前房后的土地一般情况不属于宅基地范围。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并且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并且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因为农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条件的特殊性,所以院子基本上都是作为住房的衍生。院子中的土地作为农村房屋的附属,与农民的生活生产都是息息相关的。农村的院子和房屋是分不开的,所以都能算作宅基地。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