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立遗有效 |
释义 | 一、什么情况下立遗有效 第1、立遗嘱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第4、遗嘱的形式,要合法。 比如常见的,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在什么情况下生效 (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当然,严格来说,这3种情况应是遗嘱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我们看到这3种情况和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一样,在这里也把它归类于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 (6)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7)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8)立遗嘱人表明对财产的处理办法,但却在去世前,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那么,其遗产在清偿全部债务后,有可能变成了负资产,这种情况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却继承不到任何财物,那么,这份遗嘱就是事实上的无效遗嘱。 (9)遗嘱的内容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或者遗嘱所附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实现,这种遗嘱无效。 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1)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3)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自己写遗嘱怎样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1、由遗嘱人亲笔撰写 即完全表达本人的意思,不是他人伪造、篡改的内容,字迹清楚,意思表示准确明了。 2、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为辩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辨明遗嘱的真实性,以及便于出现多份遗嘱,判断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那么写明具体的日期不可缺少的。 3、遗嘱人亲笔签名 经遗嘱人签名后,即表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否则,无亲笔签名的遗嘱为无效。 另外,如果前后准备了多份遗嘱,确定最终的遗嘱后,可以去做公证。虽然遗嘱有效即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并且,公证遗嘱没有期限限制,如果没有其他新的公证遗嘱,该遗嘱会一直有效。所以,已经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去做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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