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会道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从而致其死亡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过失。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 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组织制造、散布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二、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罪的犯罪构成有: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邪教组织,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