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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集会和游行示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释义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行政复议终局的案件有哪些?
    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公安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许可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参加集会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又危害了公共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集会、游行、示威是一种群众性地表达意愿的活动;而且都是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进行的,如果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由于这些物品具有极强的破坏性,一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三、非法聚会的定义人数是几人
    非法聚会的定义跟人数多少是无关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是非法集会,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游行、路线进行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或者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许可的,对犯此罪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集会具有以下3种表现形式:一、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没有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没有被许可;或者没有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二、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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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5: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