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货物海关扣查后会坐牢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海关应权利人申请而扣留的货物,自扣留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海关将放行。 对海关主动发现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海关应当自扣 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是否侵犯 知识产权进行调查、认定;不能认定的,海关应当立即书 面通知知识产权人,自扣留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 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海关将放行被扣留的货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六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减征或者免征关税: (一)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二)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三)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四)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五)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第五十七条 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作他用。 第五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范围以外的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由国务院决定。 第五十九条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口或者暂时出口的货物,以及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在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后,准予暂时免纳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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