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逃避商检货值300万元以上、导致病疫流行或灾害事故、多次逃避商检、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且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损害国家声誉,以及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分析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单位或者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逃避商检的进出口货物货值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 (三)导致病疫流行、灾害事故的。 (四)多次逃避商检的。 (五)引起国际经济贸易纠纷,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或者严重损害国家声誉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拓展延伸 中国刑法中对逃避商检罪的法律规定及处罚措施 中国刑法中对逃避商检罪的法律规定及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和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根据该法律,逃避商检罪是指故意逃避商检,导致国家重要物品未经检验检疫进入或者离开国境的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处以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可以并处罚金。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相关单位还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这些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商检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涉及逃避商检、造成经济损失、引发病疫流行等严重情形的行为,应予以立案追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逃避商检罪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可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相关单位还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这些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商检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刑法》第230条,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