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商检失职罪呢 |
释义 | 商检失职罪指商检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犯罪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逃避商检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逃避商检罪既遂量刑标准规定是:构成该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该罪是指行为人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商品检验,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使用,或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对商检失职案如何掌握立案标准 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