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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有财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继承必须继承公证吗?
释义
    遗产公证并不是必要的,通常只有需要过户的遗产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其他的遗产,只要各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公证。
    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公证流程有:
    1、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公证部门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
    4、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出具公证书。
    5、送达公证书并签字。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继承权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继承权分配如下:
    1、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需要先把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分离出来,剩下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遗产是由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的部分构成的。继承的只能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遗产,防止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方个人的遗产进行继承,侵犯生存一方合法权益。
    2、如果被继承人写有遗嘱并且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按照遗嘱继承。
    3、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顺序如下: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能证明遗嘱有效应的证据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以不同形式立的遗嘱,应按照法律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3、被继承的财产合法;
    4、遗嘱的内容合法且是遗嘱人真正的意思表示。’
    法定继承子女分割财产的方式:
    法定继承子女要分割财产的具体由继承人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遗产的分割方式。遗产的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实物分割。
    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
    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
    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继承权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继承权的分配为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若是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死亡如何继承
    一方去世后,房子的一半归在世者,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用于继承。用于继承的一半房产:如果死者有遗嘱或遗赠协议,按遗嘱或协议处理;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走法定继承,由在世一方和死者的所有子女、死者死亡时还在世的死者父母共同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怎么继承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一方死亡,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当配偶一方死亡时,首先应确定出遗产的范围,然后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进行继承、分割。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死亡后怎么去继承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死亡后,会将房产连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将其中一半财产归配偶所有,剩下的一半连同死者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父母、子女、配偶平均分割。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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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