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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释义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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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