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一、房屋他项权证办理要走什么流程 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一般流程为:1、申请人向房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2、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具体主要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房屋的价值证明等材料;3、房产登记机构审核申请材料;4、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领取他项权证。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以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要求的为准。 二、房产权属登记是什么意思 1、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权属以及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2、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地产主管部门直管的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 3、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