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 行政诉讼案件 是采用普通程序来审理的,一般在六个月内会有结果,法院会在该期限内依法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形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但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四十五日内会有结果。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