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分割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财产分割案件一般应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普通程序案件需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结,可延长六个月,再延需上级法院批准。简易程序案件需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上诉案件需在第二审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本院院长批准。裁定上诉案件需在第二审立案后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分析 一、财产分割一般多久会判决 分割财产从起诉到判决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二审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要延长的,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可延长。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法律依据 民事案件自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法律是没有规定的,由审理案件法官进行确定,但是需要在审限内开庭并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财产分割案件从起诉到判决应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下可依法延长。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需在规定的审限内开庭并审结。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普通程序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六个月,进一步延长需上级法院批准。简易程序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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