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定金合同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签订定金合同要注意: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购房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交易双方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 4、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不要错把订金当定金。 一、定金与订金哪个不可以退 定金以及订金符合情况是可以退的。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简单来说就是,订金给对方再多,即使你违约了,对方也要退还给你,所以如果是签订的协议上写的是订金,那么就不用担心,钱肯定能要回来。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简单来说,就是与对方签订的定金协议,如果不履行合同约定,那么对方就可以直接没收你的定金,而如果对方没有履行协议,那么他要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你,所以签订定金合同时要慎重。 定金与订金区别: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在法律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款。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二、定金和订金哪个有法律效益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一是当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 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如果是给付方违约,那么给付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收受方违约,则收受方应该双倍返还。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经济受损失。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 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三、房屋定金与订金一样吗 房屋定金和订金不一样。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之后,定金应该做价款或者是收回。如果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者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的性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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