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销合同盖项目章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般来说一份合同如果加盖的是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那么这可以作为公司的意思表示。如果加盖的仅仅是项目章,这可能需要通过其他证据补强,以证明是公司的意思表示。只要基于真实的意思签订合同,合同也是有效的。 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单位,则系单位对外发生销售业务关系,故可以盖单位公章,如果单位有合同专用章的,也可以盖合同专用章,同样可以达到合同签订的目的。如果是与个人签订的购销合同,则个人方由其个人签字即可。 一、购销合同的调解协议效力 法院调解协议的效力,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认可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也涉及到调解协议发生效力的时间。 1、调解协议生效的时间 调解协议生效的时间,因法院是否制作调解书而不同。 首先,关于调解书的生效时间。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一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调解书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据此,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二是调解书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其同意,调解书也应当同时送达其签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其次是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的生效时间。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只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调解协议生效后产生的法律后果 调解书和只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可以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后果: 第一,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的结案方式之一。调解协议生效,表明人民法院最终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民事诉讼程序也因此而终结,人民法院不得对该案继续进行审理。 第二,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调解协议中得到确认,民事争议已得到解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 第三,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调解协议生效后,民事纠纷已依法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对于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或者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届满后,还可以第二次起诉,请求法院审理解决。 第四,不得对调解协议提出上诉。调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当事人一旦接受调解协议,就意味着放弃了上诉权。因此,无论是在一审、二审还是再审程序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均不能提起上诉。 二、购销合同的撤销权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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