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后付定金怎么表述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合同签订后付定金怎么表述 合同交定金表述如下: 1、内容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以书面形式签订; 2、合同中应当载明定金的数额、定金交付的期限以及主合同债务履行的期限等内容; 3、当事人约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二、签订定金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最好在签订定金合同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从合同有效。 2、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如果订立定金合同未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的口头形式,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则不能确定定金合同的成立。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要在交纳定金时合同双方应做出特别的书面约定,特别对违反主合同条款或补充合同条款如何处理定金做出约定。签订书面定金合同主要目的是避免定金合同纠纷发生,并且有利于纠纷发生后作为提供区分责任的依据,以有效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3、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 合同中对定金的具体数额的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定金的数额约定应适宜。若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总额的20%.法律明确规定给付定金数额的上限,在上限以内所确定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定金的约定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超过部分应视为无效。 4、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时间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定金合同的最基本条款,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5、预付款、违约金与定金不能混淆。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的,如果说在主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还想关于定金问题做出一个补充协议的话,完全是可以再签订定金合同的,比如说约定一下定金的具体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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