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后怎么知道判缓刑 |
释义 | 开庭后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书的副件知道判缓刑。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宣告缓刑前,法院一般都会向被告人所在地司法局发出函,由司法机关在向被告人所在社区、派出所等单位走访调查后,根据调查情况向法院作出是否建议判处缓刑的函。但凡走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案件,法院基本上是会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的。 轻微的盗窃案件或者故意伤害案件,没有前科,已经赔偿被害人损失,并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以后,一般就会直接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之后也基本上会判处缓刑。如果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期满以后没有提请检察机关逮捕,而改为取保候审的,也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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