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汽车报废后其车牌在原车辆使用一年以上的,可以保留两年,即在一年内可以使用原号牌来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