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中国,购买房产的资金和房产所有权并没有必然联系。根据法律,房产所有权取决于产权证上的名字。对于婚姻家庭,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产,则认定为名义购买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的出资是债务;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则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不论产权证上的名字和出资人。 法律分析 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所有权并不必然联系。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婚姻家庭中通常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以一方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其债务的担保;2、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出资方是谁,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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