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定金的是如何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关于定金的规定是:定金的本质是以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具有预先支付性。订立定金合同时,自交付定金时定金合同成立。 关于定金合同如何成立和生效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定金合同成立和生效条件有:1、定金合同成立;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意思表示真实;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5、实际交付定金;6、主合同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与定金的规定是什么呢 民法典关于违约金与定金的规定:1、当事人可以约定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过分高于或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民法典关于保证金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保证金的规定是:保证金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为保证各自义务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 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如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如何 法律咨询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甄选27万+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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