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蚌埠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实施既有多层住宅(不包括:别墅、自建房)安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但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有严格的条件,提取申请人必须在本市无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无其他生效中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四条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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