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收监可以申请回本地。 对于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留在本地服刑。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监狱服刑。但是,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可能会被调到外地监狱服刑。同时,如果服刑人员因病残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可以根据情况调到气候适宜的地区监狱服刑。 具有以下情况会被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6、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如果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监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将罪犯转到本地服刑。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进行咨询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