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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主动辞职有补偿金吗
释义
    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补偿金的。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辞职的,用人单位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
    离职比辞职的范围更广,离职的情形既包括员工主动辞职,也包括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主动辞退劳动者;而辞退是指劳动者主动提出离开工作岗位的申请。应当注意,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且没有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或缴纳保险等情形,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若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辞退员工,如用人单位裁员、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辞退员工等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辞职报告日期哪天算起
    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而按照《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是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个情况下的辞职期限是从劳动者递交报告时算起。第二种情况,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劳动者离开职位并办理离职手续之日起计算离职日期。最后就是因为劳动者本身原因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申请辞职的,从企业批准以后,办理交接手续之日起算离职日期。
    三、辞职和合同到期的区别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有经济补偿金,但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不会有经济补偿金。合同没有到期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金,在合同期内,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而导致员工提出离职,是有补偿金的。如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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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