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转让的方式有: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转让。 债权转让的效力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两部分。 1、对内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债权人与受让人而言,债权转让的实现意味着债权让与人退出了原债权债务关系,其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由受让人承担。 2、对外效力。让与人通知了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后,债务人就确定了债权的归属,债务人便可依据通知清偿债务。也可以根据通知履行抗辩权,债权对债务人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