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独津贴如何发放? |
释义 | 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每户3万元,包括1万元精神慰藉费和2万元生活补助费。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不变。原政策是农村家庭2万元,城镇家庭3万元。60岁以上失独夫妇每人每月1000元。 法律分析 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资金来源渠道和发放方式不变。目前现行政策是,在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时,对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城镇家庭一次性补助3万元。60岁以上失独夫妇每人每月1000元。 拓展延伸 失独津贴的资格条件和申请流程 失独津贴是一项为了帮助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提供经济支持的福利政策。要申请失独津贴,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通常要求申请人的独生子女在成年前去世,且没有其他子女或者其他子女已经去世。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死亡证明等。申请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所需材料,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失独津贴将按照一定的发放方式进行发放,可以是一次性发放或者分期发放。具体的资格条件和申请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以确保顺利申请到失独津贴。 结语 失独津贴是为了帮助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提供经济支持的福利政策。根据最新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每户3万元,包括1万元的精神慰藉费和2万元的生活补助费。资金来源渠道和发放方式保持不变。失独津贴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申请人应详细了解当地政策和要求,以确保顺利申请到失独津贴。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支持失独家庭,缓解他们的经济困难,带来更多的希望和温暖。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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