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有符合法定人数的合伙人、有书面的合伙协议等。合伙企业债务应当由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一、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形式是否相同 有限公司承担这责任的形式和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形式并不相同。 首先,有限公司承担这责任的形式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其次,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形式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主体 有限合伙企业的主体是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只需要以本人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而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合伙债务个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的债务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1、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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